长城网讯(记者董达)为严打“炒猪”和非法调运生猪行为,维护生猪生产的正常秩序,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公安厅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打击“炒猪”和非法调运生猪行为保障生猪养殖业安全的通告》。
通告指出,河北将打击利用“空壳”猪场非法倒卖、贩运生猪以及影响生猪生产经营秩序的“炒猪”违法行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运输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不得使用未备案车辆运输生猪;严禁养殖场户、屠宰企业采购来自疫区、未附检疫证明、佩戴牲畜耳标不全的生猪,以及购买未备案、无运行轨迹运输车拉载的生猪;严打非法经营、运输、屠宰、抛掷病死猪,恶意传播动物疫病,随意散播非洲猪瘟疫情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