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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交警“1+3”行动查处重点违法4445起

时间:2021-03-03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王一 河北日报记者崔丛丛)按照部局、省局加强春运后期交通管理工作视频会部署要求,河北高速交警总队于2月26日至3月1日,在全省高速开展“1+3”统一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拼车包车超员载客、疲劳驾驶、非法营运、超速、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重点违法。共查处重点违法4445起,其中酒醉驾20起,超员350起(7至9座面包车超员15起),疲劳驾驶105起,非法营运6起、超速2610起、违法停车359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995起,给个别心存侥幸的违法者敲响了警钟,有效地净化了春运高速公路通行环境。

相关案例:一次酒驾不悔改再次酒驾被拘留

2021年2月26日晚,下板城大队在承德县收费站开展夜查统一行动。21时20分许,一辆黑色小型轿车驶入收费站,民警上前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时闻到车内有明显的酒味,民警依法要求驾驶员韩某某出示驾驶证及行驶证,并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其体内每百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值为55.2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将其带回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经调查发现,该小型轿车驾驶员韩某某曾于2019年5月1日在承德市双滦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并处罚。韩某某此次酒驾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对韩某某法律意识淡薄、一次酒驾不悔改再次喝酒开车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韩某某将面临行政拘留10日,并处10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证吊销,且二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面对违法事实和处罚结果,韩某某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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