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高小茹)近日,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通知,联合修订《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制定了《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并将于2021年8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原《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2003年印发)同时废止。
新制定的《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从教学定位、教学目标、教学课时、教学内容、教学实施、评价考核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大纲规定,高中阶段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包括基本军事知识和基本军事技能两部分,教学时间7至14天,总计不得少于7天共56课时。其中,基本军事知识共24课时,必训12课时、选训12课时;基本军事技能共88课时,必训44课时、选训44课时。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内容含必训内容和选训内容。学校要严格落实《大纲》,不得减少教学内容和规定课时。
大纲要求,学校要规范考核组织实施办法,科学评定学生军事训练成绩。基本军事知识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根据卷面成绩、平时作业、课堂表现和考勤情况综合评定。基本军事技能考核由学校军事教师会同承训教官共同组织实施,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根据学生参训考勤情况、训练表现、军事技能掌握程度综合评定。考核成绩评定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兵役登记的重要参考内容。
教育部官网相关信息截图
原文如下:
教育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的通知
教体艺〔20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军兵种、武警部队参谋部,各省军区(警备区),内蒙古、广西、宁夏军区:
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修订《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制定了《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于2021年8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原《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2003年印发)同时废止。
教育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2021年3月26日
《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