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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河北省石家庄市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

时间:2021-04-14

河北新闻网4月14日讯(河北日报记者董昌)今天,从河北省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石家庄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发布通告,从即日起至2021年5月30日,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

此举旨在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调动和激励公众揭发检举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积极性,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正常劳动保障秩序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通告,石家庄市行政辖区内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均有权对该市行政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单位进行举报。第一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后,最高可获500元人民币奖励。

被举报的违法情形包括: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除外)且涉及人数20人以上;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

出现上述违法情形,可通过关注“石家庄劳动监察”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投诉”按钮,扫描二维码后再退回主界面,点击“我要举报”进行举报。或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s://www.sjz12333.net),点击“劳动监察投诉-我要举报”进行举报。举报人需如实填写自己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提供举报线索或事实,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协议、工资支付凭证、欠条等照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会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

举报经核实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电话通知举报人在15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按要求办理申领手续,领取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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