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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辽四省(市)联合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时间:2021-04-12

河北新闻网讯(张欣媛、王新兴)4月9日,京津冀辽四省(市)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部署会在河北省沧州市召开。

4月9日,京津冀辽四省(市)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部署会在河北沧州召开。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工作要求以及七省(区)八市打击传销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交流研讨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京津冀辽区域联合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会上,宣读了《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2021年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四省(市)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发言,交流了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的经验做法,并就落实《方案》做好下一步工作进行了研讨。

《方案》明确了今年打传工作的目标,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集中打击整治四省(市)区域传销活动相对集中、传销人员聚集多发、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集中清理、捣毁一批经常性、规模化传销聚集窝点,破获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打掉一批成员众多、危害一方的传销组织和团伙,摧毁一批网络传销,严惩一批恶性程度较大的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教育挽救一批深受蒙蔽的参与传销人员,使重点区域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数量明显减少,杜绝传销活动滋生蔓延,推进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

根据《方案》安排,自4月10日起至5月20日为线索排查阶段。全面动员部署,对本地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条件、时机成熟的案件,及时查处。5月20日至6月30日为集中打击整治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为巩固总结阶段。

《方案》对做好联合打击传销工作,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充分发挥打击传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作用,统一协调、组织、指挥行动开展。要整合力量,切实保障,切实保障行动期间的人力、物力、资源需要。

二要密切协作。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刑法、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四省市公安机关要认真落实《联合打击传销犯罪活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要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属地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本地重点区域整治、重大案件侦办和相关维稳工作。认真梳理汇集传销人员数据,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工作中重大问题及时报当地党委政府。

四要加强宣传。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积极运用报刊、电视、电台及网站、微信、微博、短信等载体,公布重点典型案件,全方位、多角度揭露传销犯罪,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

五要统计上报。各地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要客观、如实统计行动成果,及时汇总本地工作情况,认真总结典型案件、打防对策、监管建议。每阶段工作结束2个工作日,分别向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公安厅报送工作开展情况,7月20日前报送整体工作总结。重大战果、案(事)件及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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