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杨林、陈鹏)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等七部门联合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严格落实管理责任,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织密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防护网,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促进河北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意见》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各地城管(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商务、公安、行政审批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严格执行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准入退出制度,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经营行为,优化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供应站等设施布局,加强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尽快消除液化石油气“空白点”,帮助企业建立全覆盖、高效便捷的配送体系,实行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统一运输、配送和售后服务,解决好群众用气“最后一公里”问题。
各地要持续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信息化监管,实现对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全过程可追溯管理。有条件的市、县要建设城镇燃气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将液化石油气行业监管列为重要建设内容,整合信息资源,促进互联互通,实现瓶装液化石油气“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监管目标。
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充装、非法运输、非法存储等行为。深入开展入户安全检查,确保河北省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持续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大执法力度,要求各地建立整治工作成效、隐患整改台账。严格落实《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建立燃气经营者信用档案,开展信用信息采集、发布、评价,实施失信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