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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里有话 | 不得强制“刷脸”,迈出隐私保护第一步

时间:2021-08-03

图/张建辉 文/胡建兵

8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法新司法解释,对经营场所滥用人脸识别技术等问题做出规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人脸验证、辨识或者分析,属于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的行为。(据中新网8月1日报道)

不得强制“刷脸”,迈出隐私保护第一步。只有让人脸识别技术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才能让公众不再为自己的“脸”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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