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实习生张靖轩 记者杨轲)近日,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网民王女士在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反映,她带八个月大的儿子两次前往邯郸市公安局峰峰矿区分局太安派出所为孩子办理身份证,均未成功。对此,太安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数十次尝试为孩子拍摄,但照片不符合制证要求,建议在孩子能独自配合拍摄时再办理。
据王女士介绍,她带着自己八个月大的儿子外出旅行时,需要经常带着孩子的出生证明和户口本,这为她带来许多不便。“7月19日,我带儿子两次前往太安派出所,为孩子办理身份证,但均因照片不合格,未能办理成功。”王女士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无年龄限制,她希望能为孩子办理身份证。
太安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没有具体的年龄限制,但身份证上的照片要符合相关要求。“当日,我们为王女士的儿子采集了几十张照片,但因孩子好动,照片清晰度不够,而且孩子神态不佳,照片均不符合要求,无奈作罢。”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拍摄过程中多次向王女士解释具体原因,但王女士仍然希望为孩子办理身份证。
对此,邯郸市公安局峰峰矿区分局回应,经过与派出所沟通,并电话回访当事人,王女士可重新回派出所为儿子办理身份证。建议王女士在幼儿能够独自安坐,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仪态调整时,再带孩子来办理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