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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1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264名讲学教师

时间:2021-07-30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郑佳)7月29日,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公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指出2021—2022学年全省计划招募264名讲学教师。

银龄讲学计划以县为基本单位,主要是脱贫地区(原国家确定的22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2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7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深度贫困县),欠发达的民族县、革命老区县等,重点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受援学校为县镇和农村学校。

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含)周岁以下,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学校体育美育教师可参照教育部《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选聘条件招募。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河北省将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各受援县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须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县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招募工作由省教育厅统筹,各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从受援县学校教育实际需要出发,招募讲学教师,结合讲学教师专业特长,选准学科专业。按照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核或遴选;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系列程序进行。

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受援县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共同分担,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各负担50%,分配下达各受援县。市县可根据实际,提高工作经费补助标准,高出部分由市县财政负担。如需安排讲学教师岗前研修,费用由市县财政负担。

政策保障。受援县要为讲学教师购买意外保险,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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