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李立华)“法官,有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了!”7月20日上午,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厂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了申请执行人北京某公司的电话。
今年1月14日,大厂法院依法受理了北京某公司申请执行张某宁、张某平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大厂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调查,但因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逃避执行,大厂法院于今年5月13日已终结执行程序结案。
收到此情况后,大厂法院执行局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于7月21日赶赴黑龙江建设集团公司进行调查核实,并采取了冻结措施,黑龙江建设集团公司当时已办理好向被执行人签发背书银行汇票审批手续,正要操作,执行干警对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黑龙江建设集团公司承诺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并在一周内根据法院指令操作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没想到大厂法院反应如此神速,确实把老百姓的事当回事!”申请执行人得知被执行人此笔到期债权执行有望,激动地说。
为切实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强大执行力,大厂法院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围绕服务“六稳”“六保”,常态化开展执行行动,有力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及时高效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为营造诚信社会和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