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实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至今已走过5年。
由缴纳水资源费改为缴纳水资源税,5年间,河北省充分发挥税收政策调节作用,以绿色税收助力绿色发展,在抑制地下水超采、促进节约用水、助力水资源保护方面的效果逐渐显现。
改革过程中,河北省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独具特色的水资源税改革模式,实现了倒逼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的效果,为全国扩大试点范围积累了经验、蹚出了路子。
日前,石家庄市长安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到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了解水资源税改革落实成效。 徐国良摄
差别化税率抑制地下水使用,累计压减地下水超采量43.5亿立方米
从生产用水全部取用地下水到今年上半年取用地下水为0,曾经的地下水用水大户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5年时间累计减少地下水使用量1028万立方米。
这是水资源费改税带来的变化。
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是石家庄市集中供热骨干热源,由于建厂较早,在水资源费改税之前,公司生产用水全部来自地下水。费改税之后,取用地下水用水成本由平均1.59元/立方米上涨到3.7元/立方米,用水成本大幅上涨。
有效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并与其他政策措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抑制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用水需求,正是国家在河北先行试点征收水资源税的重要政策目标之一。
长期以来,河北省水资源先天不足,人均水资源量为307立方米,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7左右,地下水超采总量、超采面积均占全国的1/3,是超采最为严重的地区、全国最大的地下水漏斗区,节约用水刻不容缓。
借水资源税改革之机,河北省统筹规划地下水超采治理,按照鼓励使用再生水、合理使用地表水、抑制使用地下水的原则,设定税额标准。在税额标准设定上,地下水高于地表水,超采区高于非超采区,促使许多企业由抽采地下水转为使用地表水。
为适应政策变化,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通过优化工艺流程、实施系统改造、加强循环水再利用,逐步减少地下水使用量,地表水和城市中水成为生产用水。
处于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的唐山三友集团,改革后,用水接入了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地下水采用量比重从改革前的60%下降到现在的8.7%。接入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后,河北普阳钢铁财务部门负责人算了一笔账,从2017年至2020年,该企业使用地表水约3268万立方米,比使用地下水至少节约4500万元水资源税。
河北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处长张占锦介绍,目前河北省共关停自备井5416眼,办理取水许可证4500余套,取用水许可证发证率提高到95%以上。水资源税改革5年来,河北省累计压减地下水超采量43.5亿立方米,超采区深层、浅层地下水位同比分别平均上升1.19米和0.24米,超过2/3的超采县实现地下水位回升。
水资源税的开征还有力推动了引江水使用。河北省城镇生活和工业用水按照引江水为主、其他地表水为辅、地下水应急的原则,加快水资源置换进度。截至目前,河北省128座水厂已全部由使用地下水切换为引江水,占应切换水厂的100%。
有“限”有“奖”提高用水效率,万元GDP用水量累计下降27.2%
水资源税改革涉及千家万户,如何协调绿色发展以及各方利益的关系,科学合理制定税收政策至关重要。水资源税利用税收杠杆,采取有“限”有“奖”的方式倒逼企业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调高高耗水行业和特种行业的税额标准,是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撬动企业节水的重要内容。
每立方米用水成本由2.8元猛增到5元!作为高耗水行业企业,改革之初,华泰纸业有限公司感受到了用水压力。为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该公司从节水上做文章,引进先进的节水设备和技术,加强节水管理,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8%,年节约取水量70万吨。
除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外,试点过程中,河北省税务部门还积极申请调整税收优惠,对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等给予免征水资源税,对回收利用的疏干排水从低确定税额。
从低确定回收利用疏干排水的税额,仅此一项,5年间使得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葛泉矿较直接进行疏干排水少缴水资源税247.04万元。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葛泉矿是沙河市一家大型煤炭开采企业,每年疏干排水水量约为151万平方米。水资源税改革前全部按照直接外排缴纳水资源费,费负极大;改革后,企业主动安装分流计量设施,加大回用水设备投资,将回用水充分利用于煤炭生产,将外排再利用水用于煤矿附近农村农田灌溉。
5年来,该企业在回用水和外排再利用方面节约用水293.56万立方米,占总疏干排水量的38.86%,且年节水量连年递增。
水资源税改革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引导节约用水的调控作用正日趋显现。在河北省对558家企业的问卷调查中,对改革政策的支持率高达96.8%,已经或有意向采取节水措施的企业占比达68.1%,企业节水意识及水资源保护意识明显增强,高效节水工程和技术措施得到广泛应用。
税收杠杆,撬动了用水效率的提高。来自河北省水利厅的数据,2015年至2020年,河北省用水总量从187.2亿立方米减少到182.7亿立方米,同时支撑GDP增长了34%;人均用水量由252立方米下降到245立方米,累计下降3%;万元GDP用水量由70.9立方米减少到51.6立方米,累计下降27.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2.5立方米减少到15.2立方米,累计下降32.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67提高至0.675。
日前,石家庄市长安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到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现场了解河北省水资源税政策落实情况。 吕彦华摄
两项创新优化征管手段,“硬约束”堵住偷逃漏洞
有了科学的税收制度,如何建立规范的征管模式,既保证应征尽征,又方便纳税人缴税?
在水资源税征管模式上,河北做了两个首创:一是首创联合管税模式,形成治税合力;二是首创农业生产超限额用水纳税人认定方式,实现水资源税征收全覆盖。
费改税前,水资源费由水利部门收缴、财政部门管理、价格部门监督,涉及多个部门,往往不好协调,影响水资源费征收。
改革初期,为解决税务、水利、纳税人之间用水量、税款缴纳等信息不同步、水量核定程序不规范、纳税人办税多头跑等问题,河北省税务局与河北省水利厅积极探索联合办公模式,在双方共同努力下,河北省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实现水利部门水量核定信息、税务部门申报信息共享、企业核实确认取用水量信息和催报催缴企业税款的有机统一,水资源税申报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了管理质效。
同时,税务和水利部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交换、联合检查、协同监管等工作机制,加大取水许可证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黑户”,依法取缔不符合许可条件的“黑井”。
为完善水资源监控系统,河北省鼓励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计量设施,不断加大对取用水的动态监控力度。截至2020年底,全省非农取水1万立方米以上用水户水量监控安装实现全覆盖。
农业是第一用水大户,且农业生产取用水户数多、分布散、类型杂、计量少,为此,河北省首创了“水随电走、终端计量、以电折水”的纳税人认定方式,开启了农业生产超限额用水水资源税征管先例,既实现了水资源税征收全覆盖,又保证了节水与粮食稳产。
张占锦介绍,水资源费改税后,严格规范、科学有效、全覆盖无死角的征收管理有效遏制了水资源税漏征、少征、拖欠等现象,同时受税收征收刚性和超采区地下水税额标准提高等因素影响,与试点前水资源费相比,水资源税收入增长明显。改革以来,全省共累计入库水资源税98.74亿元,月均入库是2015年水资源费月均入库的2倍多。(河北日报记者宋平 通讯员李文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