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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推动医保服务高效便民

时间:2021-08-12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师源)今年以来,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河北省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切入点,积极开展医疗保障工作,把医保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实施门诊慢性病便民利民工程。工程作为今年秦皇岛市20项民生实事项目之一,于3月1日正式落地实施,实现了“两统一、两提高”,即统一慢性病病种:规范统一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统一后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各有增加,目前病种已增至32个;统一评审标准:实现参保人员在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之间转换关系时评定结果互认,方便参保患者更好享受门诊慢性病医保待遇。提高糖尿病、冠心病等19个门诊慢性病种的年度支付限额;提高评审工作效率。由医保经办机构每半年集中评审改为随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即报即评。截至6月底,秦皇岛市20家门诊慢性病评定定点医疗机构受理城镇职工申报3125人次,评定通过2812人次;受理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申报4317人次,评定通过4186人次。

实现门诊慢性病网上申报,医疗机构评审认定新模式。6月,秦皇岛市医保局组织开展了推进门诊慢性或特殊病网上随时申报、医疗机构评审认定模式工作。7月1日起,秦皇岛市参保人可通过“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众号或登录“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门诊慢性病网上申报。

调整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借助市医疗保障系统平台切换到全国平台的契机,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会同秦皇岛市财政局将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甲类、乙类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确定为80%,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患者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取消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目录。4月27日,秦皇岛市放宽了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用药范围,凡是按照说明书属于治疗该病种且在国家、省规定药品目录中的药品,一律纳入门诊慢(特)病报销范围,更好满足了门诊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

长处方让慢病患者少跑腿。在保证医疗安全、规范患者用药的基础上,秦皇岛市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参保患者每次门诊携药量可达到2个月(药品最小包装超过规定天数的除外),在疫情防控期间,最长可放宽到3个月。中草药携药量不超过15天。

降低谈判药自付比例。2020年版谈判药品增至221个,针对谈判药品患者使用数量多、经济负担重、备案流程繁琐等问题,4月1日起,秦皇岛市制定实行非肿瘤类谈判药品管理规定,明确秦皇岛市非肿瘤类谈判药品按乙类管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20%降至10%,有效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试行开展预住院管理更便民。预住院是秦皇岛市医保政策调整尝试性工作。今年,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批准市第一医院3个科室中的46个病种试行开展预住院管理模式。预住院期间,患者不需要留在医院,同时也不收取床位费、护理费、诊察费等费用,正式住院后先期在门诊做的常规入院检查和必要的专科检查费用可纳入住院费用按照住院政策进行结算。此举可缩短患者候床时间,有效缓解患者住院难问题,节省医保基金支出,加快医院床位周转,使优质医疗资源惠及更多患者。

关注罕见病患者。戈谢病、庞贝氏病作为罕见病,其特效治疗药物为注射用的伊米苷酶、阿糖苷酶a两种药品,没有在医保报销目录内,每月花费近4万元,给患者家庭带来难以承受的巨大经济和精神压力。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充分考虑患者实际困难和诉求,积极探索制定了罕见病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将治疗戈谢病、庞贝氏病的注射用伊米苷酶、注射用阿糖苷酶a两种药品按照甲类药品管理,不设起付线,直接按照城镇职工大额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予以报销,为河北省最高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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