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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出台《私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后腾出土地利用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1-09-17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任学光)日前,石家庄市出台《私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后腾出土地利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强私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后腾出土地管理利用,推进宜居环境建设,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生态布局。

方案以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支持省会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为指导思想,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民生优先、统筹布局、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结合规划和用地情况,通过项目建设、生态绿化等方式,分门别类利用好拆后腾出土地,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加快补上设施空白、补齐功能短板、补足生态弱项,还空间于城市,还绿地于人民,还公共配套服务于社会。

为实现优化生活空间,补充设施空白,拆除后的用地按规划实施,对腾出的土地宜建则建、宜绿则绿,做到即拆、即清、即整、即建、即美。方案明确,对于规划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绿地、道路用地等非经营性用地的,在私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后,腾出土地按照规划落实;对于规划为商业、居住等可开发用地的,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优先补齐城市功能短板,根据辖区公共服务设施缺失情况补充公共服务设施;对于规划为产业用地的,在私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后,按照规划落实产业项目,植入新产业、新业态,打造新经济增长点,妥善安置群众就业,成为新经济发展引擎,助力石家庄进一步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方案提出,按照“事随地走”的原则落实违建占地拆后实施工作。对于规划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绿地、道路用地等非经营性用地的,由相应主管部门组织地块建设工作;对于规划为商业、居住等可开发用地和产业用地的,由辖区政府组织地块建设工作。私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后不得产生新的违法建设,需按程序实施建设工程。各县(市、区)将按照行政区划,统一委派具备甲级资质设计单位开展私搭乱建、违法建筑拆除地块规划设计工作,进行高标准设计,会审通过后由辖区政府或相应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通过拆违治乱、拆违还路、拆违增绿、拆违添景,增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城市广场、绿地等公共空间,美化环境,便民惠民,显著提升改造区域城市风貌,显著改善居住区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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