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黄文慧)近日,高速交警廊坊大队在处理一起追尾事故时,发现其中一方事故当事人系疲劳驾驶,而更一方竟是醉酒驾驶,结果是两败俱伤。9月9日,高速交警廊坊大队就此案向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5月7日16时许,高速交警廊坊大队指挥中心接报警称,京台高速公路天津方向K40+400处发生一起追尾事故,无人受伤。接到报警后,民警王学东、高彬、辅警姜越超、杨雨明等前往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核查事故原因,经查,追尾事故后车冀R牌照小型货车驾驶员王某因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在变更车道时与前车京L牌照轻型封闭式货车追尾。而前车驾驶人陈某身上酒气浓重,经呼吸式酒精检测数值为:149毫克 /100毫升,有醉酒驾驶的嫌疑。
在事故现场处置完毕后,执勤民警对陈某开具了扣留驾驶证、拖移机动车的强制措施凭证,并请廊坊市爱德堡医院人员为其采集了血样。经天津津实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其测试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119.2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2021年5月21日,依照法定程序当事人陈某被立案进行侦查,9月9日,高速交警廊坊大队就此案向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