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一个月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278起
10月8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召开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新闻发布会。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河北日报记者任学光摄
河北新闻网10月8日讯(河北日报记者任学光)今天,从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召开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9月6日在全市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以来,石家庄市交管部门通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道路隐患排查整治、查处国省道交通违法等举措,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其间共查处载客汽车违法超员395起,查处农村公路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48起、拖拉机违法载人278起。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上涨,农村地区已经成为交通要素的增长点、事故预防的薄弱点。截至今年9月底,石家庄市农村机动车总量约为171.8万辆,占全市机动车总量的55.4%,近三年平均年增幅约4.6%,其中农村低速货车、摩托车、面包车总量为10.15万辆,占农村机动车总量的5.9%;农村驾驶人总量约为226.6万人,占全市驾驶人总量的59.1%,近三年平均年增幅约1.8万人。
为全面落实上级关于预防农村地区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一系列工作部署,结合秋冬季农村务工务农人员集中出行热点,金秋旅游出行特点,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于9月6日在全市启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以农村公路、国省道路以及城乡接合部城市道路为重点路段;以大型客车和大、中型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电动三轮车等为重点车辆;以大型车辆超速、超载,客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农用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农村面包车、城乡公交车违法超员等为重点整治违法行为,集中开展隐患排查、交通违法查处等,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通行秩序,预防减少交通事故。
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石家庄市各县(市、区)交警大队紧盯突出交通违法,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排查,共治理农村道路平交路口60处,完成减速带设置路口46个,完善标志标线、安装信号灯路口14个;查处大型车辆超速行驶76起、疲劳驾驶17起、不按规定靠右侧车道行驶9835起、货车超载1249起,查处“百吨王”超载车辆74辆。查处载客汽车违法超员395起,查处农村公路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48起、拖拉机违法载人278起。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工作力度,切实整改农村道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防范突出安全风险,全力确保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