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讯(通讯员陈哲 记者孟宪峰)“这笔救助金对我帮助非常大,真是雪中送炭。”近日,因家属住院治疗而家庭困难的廊坊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职工刘先生,说起从廊坊开发区总工会领到的2.9万余元互助互济救助金,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为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互助保障体系,提高职工群众医疗互助保障水平,对全区在职会员因病造成生活困难的进行互助互济,廊坊开发区总工会自2019年12月初开始酝酿起草区内在职工会会员医疗互助互济活动实施办法,经工会代表座谈研究讨论、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法律顾问审核、工委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4月正式出台专项方案。
根据方案,在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正常向廊坊开发区总工会缴纳工会经费的企事业单位内,参加了同期廊坊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在职会员可自愿参加。参与当期活动的职工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会员本人父母、配偶、子女),因患病导致当年年度在三甲医院医疗费总额,减去医保支付金额、商业保险支付金额、当年年度廊坊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救助金额、其他报销金额后,自费金额3万元以上的均可申请互助互济。救助金额最高可达5万元。
据统计,廊坊开发区总工会在职工会会员医疗互助互济活动开展以来,累计救助33人,发放救助金3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