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邢台4月16日讯(记者 张晓雷 通讯员 郅凤霞)日前,巨鹿县印发了《巨鹿县人民法院服务改善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建设“经济强县、美丽古郡、幸福巨鹿”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促进全县营商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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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要求,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适用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严格证据标准、严格办案期限,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从重从快打击污染环境犯罪,今年已对两起非法镀锌加工、排放污水的行为给予从重判处,目前罪犯已入监服刑,一起从山东禹城向我县倾倒垃圾的犯罪正在审理之中;严惩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两起村干部分别贪污扶贫救济款和非法买卖村集体土地的犯罪已开庭审理;严惩非法集资犯罪,今年已对两起非法集资案件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的犯罪行为,维护稳定安全的市场秩序。
实行法官与企业对接联系,提供延伸服务。该院43名法官与76家企业建立联系点,组织法官主动登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重点工程招标等情况,提供法律咨询,指导企业调处纠纷,建章立制;帮助企业完善管理措施,减少经营风险。院领导定期对相关企业进行回访,将服务企业工作纳入年终对法官的考核、奖惩范围。
依法做好执行工作,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转变执行理念,改进执行措施,稳妥、高效处理人身损害赔偿、群众权属、涉农、涉企等案件执行工作;对党员、公务员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进行梳理,通过向其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借力执行;加大对失信执行人的曝光、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力度,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进行从重打击,致力于推进“诚信社会”建设。同时,大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为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创造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