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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源汇区执行法官巧用短信顺利执结案件

时间:2017-06-08

大河网讯 6月1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利用手机短信终于说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成功执结该案,邓先生不但收回出租的房屋而且收到一年的租赁费6500元。

据介绍,2015年6月,漯河市民邓某与王某经过协商,将邓某所有的源汇区某小区的楼房租赁给王某居住,合同期满后,王某既未向邓某续租也未腾出房屋,邓某曾多次打电话协商是否续租无果。因王某长期外出不在房内居住,眼看损失一天天扩大无奈之下将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判令王某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搬离邓某所有的房屋,将房屋归还邓某,并向邓某支付超租期一年的房屋租赁费6500元。

判决生效后,邓某申请源汇区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局法官接到案件后,对材料进行了仔细查阅,多方打听被执行人联系方式传唤王某,但王某要么拒接,要么一再向后推迟履行时间。如果做不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就算强制搬迁该案件的矛盾还是没有解决。

“手机通话联系不上被执行人,但短信其应该会接收。”经过一番思考,执行法官决定尝试迂回执行方法,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与王某沟通。于是,执行法官在继续不断拨打王某手机的同时,坚持给王某发短信,通过短信文字告知其应履行的义务和不按判决履行的法律后果。

据悉,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攻破了王某的心理防线,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主动搬离出租房屋并将案件执行款汇入法院执行案件账户,该案件案结事了。(田明杰 陈戈 赵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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