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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对工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

时间:2018-11-15

11月13日,郑州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为切实做好2018-2019年采暖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经研究,决定实施2018-2019年采暖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措施。

实施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

实施范围:全市钢铁、焦化、铸造、建材、有色金属、医药(农药)等行业。

特别“优待”:对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电解铝企业和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氧化铝企业限产比例减少至20%。(河南法制报记者王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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