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河南新闻

河南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

时间:2018-12-27

日前,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18年12月底至2019年6月底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

《通知》明确,我省将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全面开展攻坚行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各类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执法,有效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同时,此次攻坚行动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理安全、管安全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以“冬季公路水路安全生产行动”“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活动为基础,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危险场所、所有从业岗位开展全覆盖式的攻坚行动。

《通知》指出,攻坚行动按照“排查、交办、督查、复查、执法、问责”六步工作法进行,始终抓好企业自查自纠、部门监管执法、安全生产问责和长效机制建设四项重点工作,共分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2月底至2019年1月10日)、集中排查整治和监管执法阶段(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6月20日)、工作总结阶段(2019年6月21日至6月30日)三个阶段。

《通知》强调,攻坚行动期间,省政府安委会15个暗访组和省厅18个督查组将不定期开展暗访暗查,发现问题将严肃查处和曝光。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对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隐患按照严重程度、整改情况,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因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交通综合执法人员因执法检查不严格、不认真,或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依法采取相应执法措施、降低执法标准,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记者 王靖)

  • 上一篇:郑州市十件重点民生实事的45个项目已完成41项
  • 下一篇:河南日报重磅聚焦2018十大出彩河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