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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去焦锦淼政协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并撤销其委员资格的决定

时间:2019-01-10

(2019年1月8日政协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焦锦淼因涉嫌违纪违法,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免去焦锦淼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并撤销其委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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