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一帆)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邻里间因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案件,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卡某当庭支付给被告陈某土地承包等各项费用共计11.3万元。
原告卡某与被告陈某是邻居,2010年10月,原告卡某和被告陈某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书。几年后,因原告卡某要求提高承包费遭到被告陈某拒绝。在多次协商未果下,原告卡某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
法院受理后,办案法官详细了解了案情,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原告当庭支付给被告土地承包费及补偿款1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