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1月26日电(记者梁建强)本是开展对口支援和帮扶活动,有人却借机公款旅游。记者从湖北省纪委监察厅获悉,近期,湖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办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湖北省委六条意见的问题。其中,湖北司法厅借机公款旅游问题被查处,相关人员被追责。
据湖北省纪委监察厅通报,2014年7月,经时任湖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汪道胜主持党委会议研究确定,由时任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颂银,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聂利军带队,省司法厅组团赴西藏山南地区开展对口支援和帮扶活动。期间,考察团绕道赴青海湖、纳木错湖等旅游景点游览。
2015年6月,经汪道胜签批同意,由副厅长李仁真和聂利军带队,省司法厅组团赴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开展对口支援和帮扶活动。期间,考察团绕道赴喀纳斯湖、那拉提大草原、吐鲁番葡萄沟等旅游景点游览。
相关费用由当地接待单位承担或在厅机关财务报销。聂利军、李仁真对带团公款旅游问题负直接责任。李颂银作为时任纪委书记,对带团赴西藏绕道旅游负直接责任,对其他班子成员带团赴新疆绕道旅游负监督责任。
通报指出,上述问题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以后,汪道胜未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未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厅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负主要领导责任。此外,汪道胜还存在其他失职失责问题。查实后,2016年11月,湖北省纪委给予李颂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聂利军党内警告处分,湖北省监察厅给予李仁真行政记过处分。2017年1月,湖北省纪委给予汪道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完)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