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4月3日电(记者李伟)湖北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提出扩大外资开放领域、完善吸引外资相关政策、加强招商工作、改善外商投资环境、加强外资工作保障等21条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降低外资投资门槛,首次提出鼓励外资参与PPP项目。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湖北自贸区范围内进一步减少或取消外资准入限制,提高开放度和透明度。支持外资投向湖北省传统支柱产业,推动湖北制造业转型升级和现代农林业发展。
据了解,实施意见首次提出,鼓励外资参与湖北省PPP项目建设,同等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实施意见提出,对符合规定的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对重大商务活动中签约落户的鼓励类重大外资项目,要优先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确保其当年开工用地指标需求。同时,鼓励外资在湖北省内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同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不得擅自增加对外资企业的限制,逐步清理和取消妨碍公平竞争和开放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诚实守信的外资企业,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同等享受“绿色通道”待遇。
实施意见还要求进一步完善吸引外资相关政策,各级政府可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大力引进对经济发展、就业、技术创新和扩大出口贡献大的项目。对于成功引进外资项目的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和个人,地方政府给予相应奖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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