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调整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2016年度武汉地区在岗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中心城区不得低于1550元,新城区不得低于1320元;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8%,但最高比例不得超过12%。
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各缴存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职工上一年度月均工资调整职工当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今年7月1日前,已按照2015年度的工资总额为职工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单位,其调整有效。以前年度未按照政策规定标准足额为其职工缴存的单位,可于每年12月就差额部分为职工补缴。
2015年度武汉地区中心城区在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300元,新城区不得低于1020元。(记者龚齐飞)
(责任编辑:陈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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