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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开发商打擦边球 240个地下人防车位以租代售

时间:2017-04-10

  家住汉阳碧水晴天小区的王建华,最近收到短信:询问是否购买已租用的地下人防车位,需一次性付清10余万元;如果不买,将卖给其他业主。

  自入住以来,王建华一直按月租用地下车位,每月费用120元。

  这些地下车位共240个,而小区已入住千余户。车辆多,车位少,停车矛盾突出。接到通知后,小区业主立即分化为两派:已租用地下车位者直接拒绝,没租到的则跃跃欲试。

  另一个问题随之而来:人防车位办不了产权证,能不能买?值不值得买?

  业主投诉——

  每个车位11.2万元

  22日10时许,一辆丰田车开进碧水晴天小区,路面停满车。小车七弯八绕之后,小心翼翼驶进地下车库,在第25号车位停下来。

  “车库里光线不好,灰尘也大,没有人管。”34岁的杨硕跳下车,碰到已停好车的王建华,两人说起地下车库,十分气愤:“一个车位10余万元,这是逼我们买嘛!”

  杨硕住在小区210栋9楼,8年前结婚时搬进来,同时按月租下了这个车位。据物业出具的收据,每月120元的费用中,一部分是租金,24元;另一部分是管理费,96元。

  杨硕刚搬进来时,路边没什么车,“那时鼓励将车停在地下车库,租金一年一交,还送洗车票。”他说,几年过去了,车位也越来越紧张,路边都塞满车。

  与王建华一样,杨硕年前接到通知,车位9.8万元一个,到了年后,又涨到11.2万元。

  相比较而言,他们都想按月短租:“人防车位没有产权,如果买下来,担心今后有麻烦。”

  开发商解释——

  不属“买卖”是“长租”

  碧水晴天小区地下车库出入口,有明显的人防工程标志。

  这些车位能卖吗?

  开发商武汉玉龙置业公司一名陈姓负责人称,业主理解有误,这不属“买卖”,是“长期租赁”。

  据其介绍:将与业主签订20年的车位租赁合同,但实际使用年限远远不止20年,“与购买的商品房相同,20年以后的部分,免费赠送。”有意向的业主一次性交纳11.2万元,即可获得车位使用权。

  小区已经入住12年,一直按月短租,为何现在突然开始“长租”?这名负责人解释,公司经营陷入困境,需回笼资金。他说:以前每个车位每月收取120元,主要是服务费,“这些年来,车位白白送给业主使用,基本没有收租金。”

  人防办回应——

  人防车位可以租不能卖

  对于人防车位,开发商可否出租呢?

  省人防办政策法规处处长张恒强表示:人防车位可以出租,用作商场、车库等用途,但不能卖。租用的前提是,不能影响人防使用功能,需到人防部门定期审核,获得平时使用登记证。《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

  汉阳区民防办一名吴姓负责人称,若是开发商投资建设小区人防工程,其人防车位管理收益则归开发商所有。因此,开发商有权出租人防车位使用权。

  律师说法——

  以租代售暗藏风险

  采访中,多位律师表示,碧水晴天小区开发商长租人防车位,属“以租代售”,暗藏风险。

  湖北华忠律师事务所刘良超律师表示,《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最长不能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期限过长的租约中,业主可能面临主体变更风险,比如开发商在此期间解散、注销,业主将很难维权;一旦遭遇重大不可预知情况,国家可无偿征用各人防工程,长租存在风险。人防工程每两年验收审核一次,建议车位租赁合同最好不要超过两年。

  武汉市房管系统有关人士称,地下人防车位纠纷的症结,在于产权归属不清,这给了开发商打“擦边球”的机会。 (记者 汪洋)

(责任编辑:肖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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