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省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以来,督察组每天都会接到大量群众来信来电,投诉举报各地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问题。督察组及时转办信访件后,各地各部门积极核查,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整改,并依纪依规启动追责问责程序。今起,湖北日报将持续关注边督边改问责典型案例,并予以曝光。
案例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街露天焚烧垃圾等问题
2018年10月31日,群众向中央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投诉,武汉市经济开发区联投半岛小区和阳光城小区之间空地,经常有人在烧东西,产生的烟尘对周边的居民有影响。
经查,部分收废品商户在武汉市经济开发区联投半岛小区和阳光城小区之间空地焚烧电线类物品,周边居民焚烧废旧衣服等,群众举报问题属实。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管部门将对焚烧各类垃圾和废旧物品等行为,举一反三,对全区重点区域和重要部位严管严控,持续开展焚烧各类垃圾和废旧物品专项整治行动;并对沌阳街城管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张新元通报批评。
案例二:黄冈市黄梅县独山镇4家铸造企业违规生产环境污染问题
2018年11月2日,群众向中央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投诉,黄冈市黄梅县独山镇4家小炼钢厂白天停产,夜间生产,噪声、粉尘、烟尘扰民等问题。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4家小炼钢厂实为4家铁铸造件加工企业。2018年7月,省级环保督察期间,群众曾反映过此问题,黄梅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调查认定4家企业生产设备落后,环保手续不全,限期整改无法达到要求,环境污染严重,黄梅县政府对4家铸造企业依法作出关闭决定。从7月13日开始,独山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督办4家铸造企业实施断电断水,对生产设施进行拆除。本次投诉后,黄梅县于2018年11月3日组织专班赴现场核查发现,有2家企业私自接电开工生产,群众举报问题属实。针对铸造企业“两断三清”整顿推进不力,黄梅县政府分别对独山镇工办主任程勇、县经信局副局长朱红君、县环保局监察大队中队长李定分进行通报批评。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王理略 见习记者 张歆 整理)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湖北环境问题信访件105件
11月2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联络组移交督察组11月19日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105件,其中来电79件,来信26件。重点交办件11件,目前已全部交办到各市州。
按照信访件分布情况,武汉市16件、黄冈市10件、襄阳市10件、孝感市10件、宜昌市10件、鄂州市8件、荆州市8件、随州市8件、荆门市6件、黄石市5件、咸宁市4件、十堰市3件、恩施州2件、天门市2件、仙桃市2件、潜江市1件。按污染类型分类,其中有些举报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大气污染类61件、水污染类30件、噪音污染类28件、生态破坏类22件、土壤污染类13件、其他污染8件。
截至11月20日,共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1728件(来电1479件,来信249件),其中重点交办件210件,已全部交办到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记者王理略、见习记者张歆)
(责任编辑: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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