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青山区城管委获悉,一台只能运输普通货物的货车伪造许可证运输危险品,被市区城管(交通)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所在公司被责令停止经营,处以3万元罚款,司机因涉嫌使用伪造证件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1月26日下午,市运管处和青山区运管所在化工区开展联合执法,发现一辆重型箱式货车正在卸载化工品,由于该车辆缺乏危险品运输相关标识,引起执法人员的注意。经查发现该车《道路运输证》中经营范围表述极不规范,审批盖章单位是东西湖区城管(交通)委,而按照现在的审批机制,区属职能部门是没有审批权限的,审批权限全部归市级及以上部门,此证中个别品种的运输审批甚至在省级部门。
疑点重重,执法人员怀疑证件造假,随即进行详细核查,终于发现破绽。该车所在的物流公司经审批核准的经营范围是“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而司机却胆大包天,竟敢在东西湖区走马岭装载汽车金属面漆、杀菌剂、PH调节剂、稀释剂等62件易燃液体,于11月26日17时运至青山区化工大道5号的危险品仓库。其运输的汽车油漆涂料中含有易燃的溶剂,属于危险品第三类易燃液体。司机承认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系花钱伪造。执法人员当即对车辆实行暂扣,并暂扣司机和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证》。
在区运管所调查取证过程中,运输司机经批评教育充分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愿意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发货单12张,入库单1张等关键证据。
对于该物流公司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和第六十三,以及《道路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青山区城管(交通)委依法给予公司责令停业经营并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处罚。对于司机涉嫌使用伪造证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记者陶常宁 通讯员黄红波 张俊)
(责任编辑:陈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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