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郭习松、通讯员夏巍)“我承诺依法履行普查职责,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保守普查对象秘密,保质保量完成普查登记工作……”12月10日,湖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在洪山礼堂启动,10名普查员代表统一着装,庄严宣誓,全省各地普查员代表同频发声。
省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统计局局长朱慧表示,距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登记还有21天,宣传月活动的启动,不仅标志着现场登记的冲锋号已经吹响,也标志着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即将由准备阶段转向正式入户登记阶段。2019年1月1日起,全省近10万名普查工作者将佩戴统一的普查员证,手持电子采集设备,深入城镇、乡村,对从事第二、三产业经济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上门入户登记。各级普查机构要在国务院经普办的统一指导下,按照全省统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有关要求,增强普查宣传的针对性,采取多种形式壮大宣传阵地,构建广覆盖、多维度、全方位、立体化的“大宣传”工作格局,谱写新时代湖北普查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