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宜昌市夷陵区境内的长江支流黄柏河生态湿地(资料照片)。(视界网 张国荣 摄)
12月27日获悉,宜昌市黄柏河东支流域水质达到和优于Ⅱ类水质占比均高于规定目标值,该市夷陵区、远安县合计将获得50万吨磷矿开采奖励计划及1000万元市级生态补偿资金,并返还两地1000万元水质保证金。
黄柏河是宜昌境内长江中上游的一条支流,是宜昌的母亲河。2017年底,宜昌市出台《黄柏河东支流域生态补偿方案(试行)》,严格实施水质“约法”,以流域水质指标,倒逼县域经济转型和生态保护。市政府每年列支1000万元,作为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流域内夷陵区、远安县每年分别向市政府缴纳水质保证金700万元、300万元。磷矿开采矿指标上,宜昌市从1000万吨开采总额中拿出100万吨作为生态奖励指标。水质达标县区,可获得生态补偿金和磷矿开采指标奖励。
“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明显调动了流域内县区保护水资源的积极性。”宜昌市水利局局长靳鹏介绍,位于夷陵区的磷企三宁矿业今年共投资300多万元对矿山尾水、厂区生活污水进行治理。
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12月上旬至今年11月下旬,夷陵区、远安县域内的黄柏河东支流域生态补偿18个监测断面达到和优于Ⅱ类水质占比为91.74%,比上年同期高9.73个百分点。
因夷陵区和远安县黄柏河断面水质均达到考核要求,夷陵区获31万吨磷矿开采指标奖励、488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并返还700万元水质保证金;远安县获19万吨磷矿开采指标奖励、512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并返还300万元水质保证金。(记者祝华、吴擒虎、通讯员彭定新)
(责任编辑:余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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