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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机构改革方案公布 市本级共设置党政机构54个

时间:2019-01-10

近日,经党中央备案同意,省委省政府批复了《武汉市机构改革方案》。

1月9日,武汉市委召开全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对全面推进改革作了安排部署。

本轮机构改革后,市本级共设置党政机构54个。

市委机构17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其他计入机构限额的工作机关16个(设在相关部门的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不计入机构个数)。市政府工作部门37个。

对应中央和省级机构改革,武汉市建立健全和优化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例如,组建市监察委员会,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的职责,以及市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相关职责整合。

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例如,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市委组织部对外加挂市公务员局牌子,不再保留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牌子。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将市文化局的新闻出版管理、电影管理职责划入市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对外加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因地制宜设置了一些机构。例如,组建市委机要保密和档案局。将市委办公厅的机要工作、保密工作职责,市档案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市委机要保密和档案局,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办公厅管理,对外加挂市国家保密局牌子。不再保留市档案局。市档案馆调整为市委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

组建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将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大数据管理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等整合,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对外加挂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市政府派出机构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同时,该市将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队伍,实行统一执法。市与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区级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在开发区、街道(乡镇)探索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改革中,该市还将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坚持编制总量控制。严格执行机构限额、机构规格、领导职数管理有关规定。根除挂牌机构实体化、“事业局”等问题,清理消化实际存在的限额外等不规范设置的机构。(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陈会君)

(责任编辑:陈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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