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方百计做好“稳就业”,我省稳岗补贴政策的惠企力度越来越大。1月30日,在2019年春风行动新闻通气会上,省劳动就业管理局局长熊娅玲介绍,去年我省共发放稳岗补贴8.34亿元,惠及企业11052家,稳定就业岗位240.44万个。
稳岗补贴是从失业保险金中,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保持就业岗位稳定的企业给予的资金补贴,可以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及技能提升培训等。2012年,我省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
2015年,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湖北省稳定岗位补贴实施办法》,规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可以申请稳岗补贴。申请企业若上年度未裁员,可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上年度有裁员,但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返还40%。2017年,我省提高稳岗补贴发放力度,将上述两种比例分别调整到70%和50%。2018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省政府印发相关文件,扩大稳岗补贴的覆盖面,惠及更多企业。
目前,我省对不裁员或纳入化解过剩产能清单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对商务部门确定的受影响外贸参保企业,少裁员的可返还60%;对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50%;对参保职工1000人以内的的企业可放宽条件、简化程序,返还50%。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发放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对企业生产经营遇到暂时性困难,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在补缴欠费后,符合条件并申请的,可发放稳岗补贴。(记者邓伟、陈会君、通讯员陈维)
(责任编辑:陈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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