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新洲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仅仅用了3天时间,执行法官王宗文赶在春节前,帮助33名农民工追回60万元工钱,让大家欢欢喜喜地过了个年。
一笔拖欠了3年的工资
2015年8月2日,湖北省恩施市贫困山区农民工陈某与被执行人邱某签订了《项目部承包协议书》,由陈某负责新洲区某段农村电网建设项目改造工程的劳务施工。这对于在外打拼的陈某而言,是一个巨大的好消息。为此,他将恩施市32名老乡组织起来,进场施工。
2015年底,项目完工。陈某本以为能顺利拿到工程款,但在验收过程中出现了新状况,急需整改。由于陈某并未对未完工的工程整改施工,被执行人邱某另行组织了其他施工队伍对工程进行了整改,同时拒绝支付陈某及32名农民工工资。双方由此产生了矛盾纠纷。让陈某没想到的是,讨回这笔60万元劳务费用竟用了3年时间。
案件审理一波三折
因3年时间迟迟讨不回自己的“血汗钱”,无法向兄弟们交代,2018年2月23日,万般无奈的陈某向新洲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2018年7月2日,新洲区人民法院做出了判决。
因不服新洲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陈某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就本案争议的陈某作为实际施工人完成的工程量为多少、工程价款为多少、双方是否已结算等诸多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4日做出了终审判决,判决被执行人邱某支付申请人陈某劳务费用及工程款73万元。
因被执行人邱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今年1月28日上午,陈某来到新洲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强制执行。
3天讨回60万元
为确保农民工们能顺利拿到血汗钱回家过年,新洲区人民法院“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全程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执行法官当天就对被执行人邱某的财产进行了调查和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被执行人邱某是生意人,肯定会有一些流动、备用资金,承办法官王宗文积极与被执行人邱某沟通。
最终,被执行人邱某向王宗文说明了自己系以湖北凯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承接发包方武汉市新洲区华光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农村电网建设项目改造工程,凯顺电力公司的部分工程款至今尚未结算。王宗文当即与凯顺电力公司、华光电力公司及其上级单位新洲区供电总公司联系,要求协助解决。
经协商,凯顺电力公司于今年1月30日垫付了60万元农民工工资。新洲区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向申请人陈某及32名农民工发放了该款。(记者梁爽 通讯员袁欢 张玉清 董星星)
(责任编辑:陈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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