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已于去年11月印发实施。这是湖北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
湖北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除前言外,该规划共十三章,分为总论、空间格局、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大板块。该规划把湖北省实施乡村振兴系列任务统筹细化成73项重大工程、重大行动、重大计划,按照江汉平原乡村振兴示范区、都市城郊乡村振兴先行区、扶贫片区乡村振兴试验区三大片区精准施策。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乡村振兴走在中部前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203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2050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强省全面建成。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规划提出了湖北乡村振兴“65432”重大行动:产业兴旺行动,将打造10条千(百)亿元特色农业产业链,建设20个省级以上全域旅游示范区,实现农村电商规模过千亿;生态宜居行动,将建设2000个美丽乡村,建成2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乡风文明行动,将保护和改造100个特色文化村和5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镇,重点保护100个传统村落;治理有效行动,使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过5万元的村达到60%以上,“雪亮”工程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生活富裕行动,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过2万元、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3%。
针对湖北省农业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规划提出加快推进中国农谷、中国有机谷、硒谷、虾谷、橘谷、药谷“六谷”建设;针对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提出实施长江、汉江、清江流域生态健康工程,大别山、秦巴山、武陵山、幕阜山“四山”生态保护工程,以及“千湖”碧水工程,彰显“千湖之省”本色,实现全省农村无害化厕所全覆盖,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记者刘峥)
(责任编辑:陈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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