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4月14日电(记者冯国栋)武汉市政府14日召开“网约车实施细则新闻通气会”,发布《武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实施细则》,定于15日起正式实行。相比较同类型城市,武汉“网约车”司机门槛较低,取得《居住证》即可开展相关业务。
记者了解到,武汉“网约车”新政策明确了驾驶员和车辆准入条件,要求司机具有武汉户籍或取得《武汉市居住证》、车辆在本市登记注册,轴距达到2650毫米,车辆计税价格达到12万元以上可开网约车。
对于“网约”新能源车辆,武汉市也作出规定,要求纯电动汽车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不小于200公里,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不小于50公里。
同时这项细则也强调平台公司应承担的主体责任。例如价格方面,武汉市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恶劣天气、高峰时段不得随意加价;运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平台公司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副主任孙江说:“虽然适度降低了市场准入条件,但重点强化了平台公司的主体责任,体现了共享经济时代公共服务管理新思维。”
武汉市交通运输委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武汉正开展“巡游车”行业改革政策研究,将适时推出深化“巡游车”“一揽子”改革举措,解决当前“巡游车”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完)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