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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五部门联手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时间:2019-03-20

3月15日,省医保局、省公安厅、省卫健委、省人社厅、省药监局联合印发通知,从本月起启动为期9个月的全省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根据方案,此次专项治理将实施省级和市州联动,聚焦重点、分类打击,按筹划准备、自查自纠、交叉检查、专业机构复核、省级抽查复查、整顿处理六个阶段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和医师及参保人员被列为主要整治对象,逐一排查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实现对全省32857家定点医药机构督查检查全覆盖。

针对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查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基层医疗机构,重点查处挂床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等行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盗刷社保卡等行为。针对医师,将重点查处开大处方、串换项目、过度检查、过度给药等行为;针对参保人员,重点查处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使用社保卡套现或套取药品、耗材倒买倒卖等行为。

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行为,被列为对定点零售药店的重点查处内容。内审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等被列为对经办机构检查内容。同时,套取挪用医保扶贫资金,以及截留、挤占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等也将是此次治理的重点。

省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治理行动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违法违规问题采取解除定点资格、解除医师处方权、录入信用记录、移交司法机关等方式,严格依法依规分类处理。检查中,如发现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涉嫌违纪违规,将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

3月底,省医保局将制定出台全省专项治理举报奖励制度,4月启动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张贴宣传海报,公布举报电话,发放宣传折页,广泛发动社会监督、参与打击骗保。(记者龙华)

(责任编辑:陈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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