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暨驻村“第一书记”培训班现场。(通讯员 袁海成 摄)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认真听、认真记。(通讯员 袁海成 摄)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袁海成、周先进)“村干部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是党和政府在基层的‘形象代言人’,村级组织是国家根基,更是党的组织建设的战斗堡垒……”12月28日,竹山县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暨驻村“第一书记”培训班开班,竹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燕艳为全县244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上廉洁履职“第一课”。
“2016年7月,官渡镇某村村委会副主任黄某,在受官渡镇政府委托向贫困户收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自筹资金的过程中,私自截留7万余元不予上交,直到2018年1月县委精准扶贫专项巡察发现后,黄某才将该资金上缴财政专户,2018年10月黄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依法被免去村委会副主任职务。2018年11月黄某被县人民法院判决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这是该县一例村干部侵占、挪用国家资金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李燕艳要求村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李燕艳说,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一批一心干事、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村干部好典型。如,擂鼓镇枣园村龚国龙,溢水街居委会徐新兵,楼台乡塔院村王锦明,官渡镇马玉河村曾先平,得胜镇圣水村师利波,还有无名奉献的好支书。
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为使244村(社区)两委干部廉洁履职,竹山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对全县新任职1108名村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教育培训,旨在激励每一名村干部实实在在为百姓办好事、办实事,做到主动履职、规范履职、廉洁履职。
如何当好一名称职、廉洁的村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竹山县纪委监委注重新当选干部廉洁教育,坚持“任前先上廉洁履职课”,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和村干部特点,坚持挺纪在前,教育在先,以查处的典型案例为“素材”,坚持一案一警示、一类一剖析,围绕违反六大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法犯罪问题,对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逐一分类“解剖”,点名道姓曝光,系统性分析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产生的原因,深度挖掘农村廉政风险点,并提出相应举措,通过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廉政党课、廉政谈话、正反典型案例剖析、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让廉政教育直抵基层“神经未稍”。
“苍蝇虽小,危害不小;蝇贪成群,其害如虎。面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尤其是村干部腐败问题,我们将坚持有腐必查、有错必纠,扛起责任,动真碰硬,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不断厚植党执政为民的政治基础。”竹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燕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