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食盐价格放开后,为及时掌握食盐市场动态,保持食盐价格基本稳定,十堰市物价局联合县市区物价局,在城区12家商超、城乡结合部以及与陕西、河南、重庆交界的10个山区边远乡镇建立28个食盐价格监测点,以周为监测期,对全市食盐销售价格、日均销售量、食盐储备、市场投放量等情况进行监测。
现政策执行已有三个月,通过监测情况显示,十堰市食盐市场总体情况基本稳定,但市城区与乡镇呈两级分化走势。市城区食盐价格稳定,县市区食盐价格小幅上涨,部分山区边远乡镇食盐价格涨幅较大。
一、十堰市食盐市场基本情况
经市盐务局、市盐业公司了解,由于盐改政策衔接等因素,目前十堰市食盐销售仍由十堰盐业公司专营(即:采购—配送—管理)。市盐业公司食盐库存储备为1300吨,库存周期为40天,改革前日均销量32吨,改革后日均销量30吨,改革前后销量变化不大。监测显示,目前十堰市场销售主要以盐业公司“云鹤牌”食盐为主,另有少部分 “水杉牌” 矿盐销售。
二、盐改前后价格变动情况
1、十堰市城区食盐价格稳定。监测显示,城区销售的“云鹤牌”食盐改革前后价格未有变化,原主销的“云鹤牌”“精制碘盐”350克/袋,零售价1.5元,改革后仍销售1.5元。盐业体制改革后,十堰市盐业公司推出了多种型号产品,由原来的3种增加到5种,部分品种还增加了计量规格,价格也有所下降,如:改革后盐业公司新投放的规格为500克/袋的“精制碘盐”零售2.0元,较原350克/袋(换算500克为2.14元)价格降了0.14元。据了解,目前500克规格的“精制碘盐”未在县市区及乡镇投放,盐业公司拟将前期库存的350克规格的“精制碘盐”售完后,再投放500克规格品种。(具体情况如表一):
2、县市区食盐价格小幅上涨。原食盐价格为政府定价,市城区和各县市区价格一致。改革后,部分县市区及十堰黄龙、方滩、大川、茅塔等城乡结合部食盐价格出现上涨,原规格350克/袋的“精制碘盐”价格由 1.5元上涨至1.8元、2.0元,涨幅30%。
3、部分乡镇食盐价格涨幅较大。盐改政策出台后,乡镇食盐价格出现上涨,部分且涨幅较大,原规格350克/袋的“精制碘盐”价格由1.5元上涨至2.0元,部分乡镇如:竹溪向坝、桃源、房县九道、上龛等山区边远乡镇上涨至2.5元,涨幅达66.7%。(具体情况如表二):
乡镇销售的主要为“精制碘盐”,海藻碘盐和低钠盐价格较改革前变化不大,乡镇销售较少。
三、分析预测
监测结果显示,十堰市城区食盐价格运行平稳,山区边远乡镇食盐价格受运输成本的影响出现明显上涨。主要原因:改革前食盐价格执行政府定价,边远乡镇食盐运输成本由盐业公司自行消化,价格放开后,食盐价格不再执行政府定价,而是实行市场调节,运输成本由各级食盐经销商承担,因此边远乡镇价格上涨。
随着盐改政策逐步落地,除全面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外,食盐市场的流通环节也将打开,原由市盐业公司垄断经营的局面将被打破,随着其他食盐品牌及盐厂逐步进驻十堰经营,食盐市场品种不断丰富,市民选择余地加大,预计普通食盐价格将呈下降趋势,而高端个性类食盐价格将有上涨态势,以满足多方的消费需求;后期,十堰市物价局将持续加大对边远乡镇特别是省交界乡镇的食盐价格监测力度,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出现价格波动幅度大,货源短缺、抢购等现象时,及时启动监测预警机制,做好平抑食盐价格稳定工作。同时,我们还将加强食盐价格监督检查,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依法查处哄抬价格、串通价格、囤积居奇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