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省地税局宣布:一季度全省已入库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总额5.4亿元,同比增长92.17%,其中一季度限售股转让所得缴税6127万元,同比增长256.84%。
武汉市江夏区一房地产公司4名自然人股东,近日转让股权产生个人所得税1.82亿元,成为今年我省首笔入库的过亿元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权具有交易广泛性、情况复杂性、转让隐蔽性等特点,如何获取信息一直是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为改变管理中信息不对称的局面,我省积极推进涉税信息共享机制,明确33个成员单位提供第三方涉税信息,通过涉税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与国税、地税部门的涉税费信息及时共享,完善税费征收保障工作机制。
2012年至今,全省从工商部门获取股权变更相关信息35万条,入库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58亿元。目前,全省地税系统已全面实现了与工商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共享,建立了信息交换的长效机制。
为加强股权交易等高收入人群管理,荆州市沙市区地税局先行试点,建立自然人税源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与30多个单位沟通协调,采集自然人涉税第三方信息,建立了个人收入和纳税档案,实施一户式动态管理。目前该局已将辖区3000余名高收入自然人纳入系统,录入相关涉税信息3万余条,风险预警500余人,管理收效显著。湖北日报讯(记者张茜、通讯员徐卫兴、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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