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黄陂区纪委获悉,一名村干部因儿子结婚,多次摆酒招待亲戚和朋友并收受礼金,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程某某,中共党员,2008年8月至2015年3月分别任某村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2015年3月至今任黄陂区某社区支部副书记。
因儿子结婚,程某某于2016年10月15日中午、晚上分别摆酒7桌、10桌便宴招待亲戚、村民、朋友等人。2016年10月16日中午,程某某又摆酒22桌招待亲戚、村民、朋友等人,当天参加婚礼的除亲戚100余人外,还有村民20人,其同学13人,村民和同学均送了贺礼金。
16日中午吃完酒宴后,程某某将同学的贺礼退还,但村民的贺礼没有退还。
办案人员表示,程某某身为党员、村(社区)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操办儿子的婚宴,其行为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人民币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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