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7月4日通报,经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并报请省委批准,省自然资源厅原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王保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通报指出,王保平违反政治纪律,购买、阅读歪曲和攻击党的十八大组织路线、干部政策的书籍,对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等严重政治问题的微信文章、图片和小视频,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并转发给他人,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组织纪律,多次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政府采购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利用时任监狱长职务,直接或指使监狱干警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罪犯在免于惩处、给予奖励、报请减刑、调整监狱等方面违规提供帮助,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并严重扰乱监管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罪;接受请托,捏造事实,伪造重大立功材料,违规为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报请减刑,涉嫌徇私舞弊减刑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其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
通报强调,王保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做两面人,无视法纪,滥用职权,与服刑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分子称兄道弟,充当他们的“保护伞”,严重扰乱监管秩序,破坏全省监狱管理系统的政治生态,大肆索贿受贿,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记者杨宏斌、实习生陈茵)
(责任编辑:陈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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