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次、精准精细救助,一直是武汉市民政系统推进兜底民生保障工作的重点。
近年来,武汉积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今年4月1日起,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月715元/人提高至每月780元/人,将农村低保标准由每月580元/人提高至每月635元/人。提标后,低保标准综合增幅为9.3%。此外,武汉市还建立健全、创新工作机制,推进社会救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效保障30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
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救助制度,重点关注共性贫困问题。
为进一步满足困难群众个性化救助需求,武汉鼓励各区大胆实践,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其中,新洲区、汉南区分别建立阳光救助基金,引导辖区内重点企业募集资金,采取企业化运作方式,为现有政策覆盖不到的困难群众,或已覆盖但救助后仍然有困难的群众,通过阳光救助基金补充救助。
2015年,新洲区各单位、各部门、各街镇广泛动员,党员干部捐出一天的工资收入,单位捐出一笔节约的开支,全区募集善款2327.89万元,同时区级财政配套500万元,成立新洲区社会救助基金会。2016年,新洲区遭遇特大暴雨,该区慈善会、区社会救助基金会以“赈灾”为主题,在全国范围内募集善款3336万元。新洲区社会救助基金会整合2015年、2016年慈善资金共6100多万元,委托该区农商行保值增值。救助基金起到应急救助作用,截至目前,共救助362人次,救助金额526.29万元。
江汉、武昌等区也为辖区困难群众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弥补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性制度空白,为高额医疗费用家庭再增加一条救助保障线。
将大学生纳入保障范围
今年6月,家住青山区红钢城街的低保家庭困难大学生文天颂,被武汉理工大学车辆工程专业录取。文天颂父亲2007年去世,母亲患有疾病,母子两人靠低保金生活。通过困难家庭大学生入学助学工程,他成功申请到4000元救助金,减轻了家庭负担。
2012年,武汉市启动困难家庭大学生入学助学工程,今年是连续第8年开展该项助学活动。
武汉市民政局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凡武汉市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中,因子女接受全日制高等(专、本科)教育,在其子女就读期间,均可以申请大学生助学工程救助。对应届大学专、本科生每人一次性分别救助3000元、4000元;对就读大二及以上年级、符合救助条件的专、本科生,就读期间,每人每年一次性救助2000元。申请人可向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交助学救助申请书及居民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学费缴费凭证等证件和材料,经审核、审批通过后发放补助资金。
2018年,武汉共有1815名困难家庭大学生成功申请救助金,救助金总额456.8万元。
让社会救助更便民高效
为了让社会救助更加便民高效,武汉市不断优化救助程序:实行“一次办”,彻底解决过去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环节多、过程复杂、反复提交证明材料等问题,全面优化审批程序,实行一次申请一次办结;实行“一门办”,在全市所有街道政务大厅全面建立“一门受理,协调办理”机制,开通社会救助热线,畅通渠道,保障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此外,武汉还精简申报资料,实行“一证办”,从便民利民原则出发,对需要申请对象提供的相关资料,改为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等办理,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以及不适应形势需要所有证明,并规定,凡是核对系统能够核查到的信息,都不需要申请者提供纸质材料,逐步过渡到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即可申请。困难群众获得感大幅提升。(湖北日报全媒记者黄磊 通讯员戴良军 实习生袁雨薇)
(责任编辑:陈剑)
此稿件为延展阅读内容,稿件来源为: 湖北日报。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纠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