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纪委5日消息,咸宁市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姚涛被开除党籍,咸嘉新城管委会原副主任、嘉鱼县潘家湾镇原党委书记周亚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姚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该局超规模、超预算兴建纳税服务中心综合楼以及滥发津补贴应负主要领导责任;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礼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故意超越职权,违法决定给国家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经查,周亚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授意他人采用虚报工程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姚涛被开除党籍,并建议由湖北省地税局给予姚涛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周亚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收缴其违纪所得。(记者赵贝)
(责任编辑:余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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