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11月11日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张仙)“没想到2个月就能拿到470多万执行款,江岸法院的执行效率太高了。”11日,在江岸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人王某连连致谢,他和被执行人的房屋买卖纠纷执行案在拍卖辅助机构帮助下,不到2个月就走完了委托评估、网络竞拍、财产移交等20多项执行程序“规定动作”。
据了解,为破解执行难,江岸区人民法院在全市率先引入拍卖辅助机构,将财产处置周期从300多天缩短到60天。
拍卖辅助机构工作人员在执行局整理相关文件资料 通讯员景洋 摄
专业团队助力 涉案房产“闪卖”
2016年,王某花600多万购买了张某名下一套房产,首付款250余万,过户时却发现该房已被外地法院查封。王某要求还款,岂料,张某已将这笔款项挪作他用。王某遂提起诉讼。
2018年8月,江岸区法院执行局立案执行,发现张某房屋被外地法院查封,其名下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2019年初,张某房屋获解封后,执行局立即恢复执行,并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7月25日,法院邀约执行双方重新选择评估机构,并于当天上门评估。8月6日评估报告出来,评估价为900万元。10月1日,该房屋以849万实际成交。10月23日,法院做出确权裁定。两周后,王某如愿拿到执行款,本金加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共计470余万元。
江岸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曹辉坦言,以往,法庭拍卖要完成“规定动作”,平均约需10个月,这次能在2个月内完成,拍卖辅助机构在其中起了关键作用。
2个月完成 20多项“规定动作”
法庭拍卖房产,包括查封公告张贴、标的物勘验、拍卖裁定送达、上传拟拍卖标的物相关文书至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等20多项“规定动作”。
过去,在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法院拍卖房产从执行立案到第一次挂网拍卖一般都要300天左右,其中仅公告就需130天左右。财产处置周期长,大家都不满意。
今年4月,江岸法院为缓解执行难,率先在全市引入拍卖辅助机构,半年来,执行中财产处置平均周期缩短6个月。
据曹辉介绍,为引入规范高效的拍卖辅助机构,江岸法院执行局招投标择优选出了8家公司,并制定5个层级的支付服务费标准。
拍卖辅助机构接收法院拟处置标的物的案件材料后辅助法院拍卖。财产处置周期在60日内,由当事人全额支付服务费;此后每增加10天扣10%服务费;超过100日,不支付服务费,“引入拍卖辅助机构,运转快,有效缓解了执行局案多人少问题”。
依法破解难题,拍卖量翻番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至10月,江岸法院挂网处置财产执行案件中,进一拍的案件数增加了95%,成交率提高了15%,效率大为提高。
曹辉介绍,引入拍卖辅助机构是该院依法依规破解执行难的一种尝试和创新。
2017年1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 该文件明确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拍卖辅 助工作委托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这就是我们引入拍卖辅助机构的直接法律依据。”曹辉介绍,随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向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支付辅助工作费用的标准。
随后,该执行局又走访调研沿海城市其他法院执行局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先进经验,让引入拍卖辅助机构在该院落地。
有业内人士透露,生效判决如果无法执行,被群众称为盖有官印的“白条”,这就是法院当下不得不面临的尴尬境遇。执行难,除了信用体系不够完善、外部执法环境不理想等复杂因素外,案多人少也是主要原因。执行案件承办人在办案中,要处理大量的法律程序性事务,这些法律程序都是“规定动作”,要占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曹辉说,期待和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构建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外部氛围,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