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案庭审
11月12日,在可容纳千人的黄冈市职工活动中心,蕲春县人民法院公审被告人杨亮、周友等41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该案被黄冈警方列为扫黑除恶“一号专案”,经黄冈市扫黑办指定,由蕲春县司法机关审查起诉并审理。
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上世纪90年代初,黄冈铝业总厂从浠水县整体搬迁至黄冈市黄州区,原铝厂职工周友、杨亮等人混迹在一起,多次殴打无辜群众,逞强斗狠,号称“铝厂帮”。1995年后,周友、杨亮笼络李刚、洪辉等人,采取暴力承接工程和垄断建材供应等手段,排挤竞争对手,寻衅滋事,非法敛财,称霸一方,牟取不法经济利益,支撑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壮大。
审判图片
去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黄冈市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6.26”专案组,经过近3个月的侦办,抓获杨亮、周友等人,盘踞在黄冈市区20年的“铝厂帮”涉黑恶犯罪团伙覆灭。
庭审现场
公诉人宣读该案公诉书长达3个小时,指控称,1996年5月,周友因犯流氓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服刑期内,杨亮接管“铝厂帮”。为控制黄州城区的建材供应,“铝厂帮”与黄州另一团伙“首富帮”之间多次发生暴力冲突,致“首富帮”成员李桂兵重伤、方建明轻伤。为此,杨亮“一战成名”,在“铝厂帮”地位日益升高。期间,杨亮等人将陶华、罗勇、陈刚等人网罗在一起。1998年,杨亮及帮内多名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服刑期内,杨亮因保外就医出狱。为争夺黄州城区建材市场,1999年7月15日,杨亮、周友带领洪辉、李刚、陶华、罗勇、张庆、陈刚、邱志刚等十余人,在“首富帮”控制的财政局工地上,开枪打伤“首富帮”成员赵武斌,从而确立了“铝厂帮”在黄州地区的强势地位,形成以杨亮、周友为组织、领导者,以洪辉、李刚、陶华、罗勇、张庆、陈刚、邱志刚等人为积极参与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很快吸收张志敏、郑示斌、陈海勇、陈峰、樊春光、罗彦等人为成员,继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旁听观众
根据起诉书,该组织自1999年至2018年期间,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数十起。被告人杨亮、周友等41人被指控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非法采矿罪、敲诈勒索罪、诬告陷害罪、串通投标罪、抽逃出资罪、窝藏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劫持船只罪等17项罪名。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该案社会关注度高,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媒体记者和被告人亲属共700余人旁听了庭审,案件同步网络直播,开庭后在线观看人数一小时突破16万。该案庭审持续4天,将择日宣判。(记者王兵、柯利华、通讯员裴廷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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