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4月25日讯(记者张理晶 通讯员陈仕奇)疫情管控期间,武汉男子喻某为跨省探望女友,暴力冲卡逃至湖南,最终被警方拦截。记者今日从东西湖区检察院获悉,4月22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喻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2月28日凌晨1时许,男子喻某为了到湖南省湘西州吉首市与女友会面,驾车来到武汉市东西湖区硚孝高速径河收费站。当行至公安检查点时,执勤的警务人员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防疫指挥部许可的车辆通行证,喻某拒不配合,不顾他人安危,加速倒车冲撞水马、反光桶等路障设施,强行冲出卡点,驶入硚孝高速公路逃离。
上午9时许,当喻某行至湖南省湘西州吉首高速收费站时,吉首市公安机关检查车辆鸣笛、喊话,示意喻某停车接受检查。喻某拒不停车,继续加速行驶试图甩开民警,在逃离1公里后,被民警截停抓获。
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后,东西湖区检察院按照检察机关办理疫情相关案件要求,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听取案情介绍、提前阅卷等方式提前介入该案侦查。3月16日,东西湖区检察院以喻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4月22日,东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喻某在武汉疫情防控关键阶段,无视管控措施,不听劝阻驾车暴力冲卡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承办检察官介绍,1月23日10时起武汉实行“封城”,全体市民无特殊事由不得离开武汉。通告一出,全市警务人员对所有出城通道实行严格管控。但喻某因想见在湖南吉首的女朋友,无视国家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而采取的严格管控措施,在值守民警和辅警明确告知无相关许可证明不得出城的情况下,仍采取高速驾车冲卡的暴力方式,阻碍值守民警及辅警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是对国家疫情防控措施的极大挑战,也造成极大社会不良影响。本案的成功办理不仅有效打击了疫情期间,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也对广大市民在疫情期间遵守社会管理秩序,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社会活动起到了一定警示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