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5月10日讯(记者王荣海 通讯员武治庸)今日,记者从武汉市治庸办获悉,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经武汉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20年度“双评议”活动将于5月11日全面启动。与往年相比,今年武汉“双评议”在多个方面有调整完善,更加突出评议结果群众、企业说了算。
去年,武汉市“双评议”工作将全市26621家单位纳入评议范围,参评单位数量较2018年扩大3倍,并首次实现向物业服务小区、加油站、出租车等热点民生领域延伸拓展,全年市民群众评议超过1600万人次。全年共收到不满意评价9551条,针对评议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处理1238人。
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企业纳入评议对象
评议对象为:履行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工作指导职能的市、区(含开发区、功能区)政府部门机关处科室、基层站所。公共服务企业的营业网点、站点、线路等。
评议内容包括改进作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围绕中心,落实重点工作方面;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方面;联系企业,服务改善民生方面。敢于担当,积极履职尽责方面。
1、改进作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是否存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等问题。
2、围绕中心,落实重点工作方面,是否存在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消极应付、疲沓拖拉等问题。
3、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方面,是否依法依规进行执法和监管,按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公开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是否存在作风粗暴、徇私舞弊、故意刁难以及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4、联系企业,服务改善民生方面,是否存在对企业群众合理诉求“推绕拖”等“为官不为”问题以及“吃拿卡要”等腐败问题。
5、敢于担当,积极履职尽责方面,是否存在作风飘浮、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问题。
同一单位连续两年被评为“十差” 对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免职建议
2020年度评议活动采取分类方式进行,对于参评的处科室、基层站所按办事数量大小进行分类评议,对于参评的公共服务企业营业网点、站点、线路等按服务事项类别进行分类评议。
评议时间自2020年5月上旬启动至2020年11月下旬结束。
评议得分构成,包括大数据评议、督促整改评议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议结束后,分别产生行政机关类、公共服务企业类“十优满意单位”“十差不满意单位”。对评为“十优满意单位”的,在全市通报表扬,并与评先评优挂钩;对评为“十差不满意单位”的,在全市通报批评,同一单位连续两年被评为“十差不满意单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免职建议,并对其主管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检查。
避免“干多干少一个样”“干的多错的多”现象
今年是开展“双评议”活动第四年,在坚持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基础上,今年武汉“双评议”在四个方面进行调整完善。
在评议对象上,因国务院部署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为确保“好差评”与“双评议”同步开展、避免重复多头评价,对已纳入全市“好差评”评价范围的处科室、基层站所,不纳入“双评议”评议对象范围。在此基础上,对评议对象分类进行调整优化,将原来机关中层处科室、基层站所、医疗卫生机构、公共服务企业等四类,调整为 等两类。同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继续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加油站、出租车等民生领域服务企业进行评议。
在评议内容上,将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作为评议重点。同时,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企业生产经营尤其是复工复产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在评议方法上,遵循简便、减负原则,取消业务部门评议和实地检查考核;打通处室、科室、基层站所界限,取消区级分级评议,不再产生区级“十优”“十差”;制定全市所有参评单位统一评分标准,增加大数据评议权重,“武汉评议”、市长专线、城市留言板等平台考核权重占比达到80%;对参评单位按办事数量多少、服务事项类别进行分类的基础上,综合满意率、不满意评价数量进行评分,既实现了数据支撑、人民阅卷,又减轻了基层负担,还避免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的多错的多”现象。
在平台运行上,完善不满意评价事项回访研判机制,对经核实属于恶意差评,或群众个人不合理诉求,或参评单位已依纪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的不满意评价,及时予以撤销并不计入考评成绩。采取技术手段防止拉票刷票、恶意差评等影响评议公正性问题。
武汉“双评议”对这10种行为说不
1、严禁瞒报、漏报、选择性上报“武汉评议”平台数据,或以微信扫码评价替代数据录入;
2、严禁采取替换手机号码、编造办事人员信息等方式伪造评议数据;
3、严禁组织本单位职工及其亲属、朋友等非服务对象或未办理业务的辖区企业、群众进行评议;
4、严禁隐藏、遮挡、涂改、损坏参评单位标识;
5、严禁将录入数据量、微信扫码评议量作为工作任务摊派给干部职工,或与奖金、绩效等挂钩;
6、严禁以收集服务对象评议截图、当面展示或电话询问评议结果等方式干扰服务对象自主评价,或在办事群众不知情、未授权的情况下,以办理业务需要等借口代替办事群众进行评价;
7、严禁打听与督办调查无关的不满意评价群众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内容以及未经公开的评议结果;
8、严禁强迫或诱导服务对象以撰写保证书、承诺书、情况说明等形式,或通过“找关系”、“走后门”等非正常途径申请变更评议结果;
9、严禁在不满意评价核实、调查、整改过程中,歪曲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拒不整改或虚假整改;
10、严禁恶意组织对其他单位进行不满意评价。
两种方式可以参与,评议结果群众企业说了算
今年“双评议”活动更加突出评议结果群众、企业说了算。市民群众有两种方式可以参与:
在参评单位办完事后,有可能会收到市治庸问责办发送的评价短信。市民群众在收到评价短信后,及时回复进行评价,其中回复1代表满意,回复2代表基本满意,回复3代表不满意。
武汉市所有参评单位均按要求张挂了参评单位标识,大家找到标识后扫描标识上的“二维码”即可对参评单位进行评价。评价页面最上端会显示您要评价单位的名称,大家核对无误后即可填写您办理事项的简要信息,之后即可进行评价。当您给出不满意评价后,系统会有若干不满意评议原因供您选择,您也可在下面对话框中直接输入您的不满意原因。点击提交,即可完成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