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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湖北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带来三大积极影响

时间:2020-08-31

楚天都市报8月31日讯(记者黄忠 见习记者张建林)下午4时,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发布会的人员包括: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太平;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郑青;省法院副院长张忠斌;省公安厅副厅长胡甲文;省司法厅副厅长张圣华。

针对记者提出的,关于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有哪些影响或变化?省公安厅副厅长胡甲文认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理念,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的具体化,有利于公平正义,有利于人权保障,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有利于提升执法质效,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胡甲文介绍,主要影响的三个方面是:转变了执法理念。通过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所秉持的理念,由单一的打击犯罪,转变为打击犯罪与教育转化并重;提高了办案质效。当前,公安机关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警力资源投入相对减少,司法资源得到节约;有利于社会和谐。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真诚悔罪,取得受害人谅解,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维护社会和谐。公安机关依法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有利于减少社会对抗,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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