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10月7日讯(记者孙婷婷 通讯员石英 杨睿)因乱扔垃圾,李先生的母亲与环卫工陈女士夫妇起了争执,双方争执中李先生和陈女士都受了伤。李先生将陈女士丈夫告上了武汉市江夏区法院索赔。经审理,法院判决李先生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2018年10月凌晨5时许,从事环卫工作的陈女士在江夏区某路打扫卫生时,发现一食品店老板将店门口的垃圾往路面上扫。陈女士上前劝说,食品店老板刘女士并未听从,还从言语上辱骂陈女士。陈女士气不过,与刘女士理论起来,随即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刘女士的儿子李先生见状,从店内冲出来,一把将陈女士抱住,刘女士趁机将垃圾往陈女士身上扫。
这一幕被陈女士的丈夫许先生看见了,许先生也是一名环卫工,当时正在百米外打扫卫生,许先生赶到现场后上前制止李先生,李先生放开了陈女士。随即,许先生报了警。此事当天经民警处理,双方再未起争执。
李先生回家后感觉手指不舒服,后经检查为关节撕裂性骨折,花了1万多元治疗。李先生要求陈女士和许先生赔偿,经过派出所多次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今年1月,李先生将许先生告上了法庭索赔。
今年5月,此案开庭审理。法庭上,许先生说,李先生有错在先,而且当时在派出所时李先生也未说明自己受了伤。
经调查审理,法院认为,李先生受的伤应当是打架过程中造成的,但不能证明是许先生一人所为。李先生与刘女士、陈女士都有过肢体接触,也有可能是自己拉扯他人时用力过猛造成的,或者三人共同造成的。
在事件中,陈女士不听劝告任意处理垃圾,存在重大过错,应当对许先生的受伤承担5成责任。刘女士在劝说陈女士未果后,未理性应对,也有一定过错,承担2成责任。许先生到达现场没有采取措施应对,跟着一起参与双方冲突,应承担1成赔偿责任。李先生在整个事件过程中,第一时间发现双方起冲突,不仅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还帮架、拉扯他人,应当自行承担2成责任。
听完承办法官一席话,李先生表示放弃追加陈女士和刘女士为被告人。经核算李先生的各项经济损失,今年6月,法院判决李先生自行承担2成责任,许先生赔偿1千余元。双方服判,均未上诉。(当事人系化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