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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房屋莫名被租户变卖?法官抽丝剥茧揭开背后“猫腻”

时间:2020-10-21

楚天都市报10月21日讯(记者张理晶 通讯员东成)公司房屋拆迁时,竟得知房屋已被租户私自出售。近日,硚口区法院受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官抽丝剥茧搜查证据,最终发现,房屋买卖合同的背后实为民间借贷。

2018年6月,武汉天旅公司名下的一处公房被纳入危房拆迁改造范围,公司联系承租人王芳时,一名叫关杰的男子却主动联系上了公司,他告诉公司,早在2012年的时候,王芳就已经将这套公房卖给自己了。明明是公司的自管公房,王芳有什么权利进行处置呢?公司拒绝了关杰的要求,谁知关杰却将公司、王芳及其丈夫李元一并起诉到了硚口区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硚口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庭审中关杰出具了一份2012年的房屋买卖合同。关杰表示,时至今日他才知道这套房屋是属于天旅公司名下的自管公房,如果无法实现过户,他要求对方返还他的购房款30万元,及相关损失82万元。

面对关杰的诉求,李元和王芳表示,自己当时与关杰签的就是一个空白协议,之所以签字也是因为自己的朋友严芬找关杰借了钱,后来严芬拿着一份空白的房屋买卖合同找到自己,还写了一个30万元的借条,注明是同一笔借款,让李元签字。李元认为就是替借钱起到一个保证的作用,所以就签了字,但是根本没有卖房子的意思表示。同时,关杰借款时前后只打了20.8万元,没有30万元。

到底是房屋买卖还是民间借贷呢?随后,法官询问了本案的证人严芬。严芬表示,关杰从事的是房屋中介和投资担保生意,李元是自己介绍给关杰认识的。当初,是李元找关杰借钱,李元开始口头答应以涉案房屋为借款担保,后来李元无力还款,关杰才又和李元补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

法官调查关杰与李元之间的转账记录发现,案涉房屋总价为人民币30万元,但是关杰在签订合同半年之前就通过两次的银行转账支付给李元21.8万元,关杰称余款为现金支付,却无法提供证据证实。

其次,合同签订后,作为卖方的李元还多次向买方关杰汇款,双方资金往来不符合正常的房屋买卖中房款支付的流程。同时,双方的买卖合同中对于案涉房屋的重要特征均以模糊化描述,如房屋坐落描述的地址、面积不详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号均为空白。种种迹象均表明,关杰与李元之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并不符合一般正常的房屋买卖的交易习惯。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双方所签的房屋买卖合同实为借款担保,双方之间系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贷民事法律关系。近日,硚口区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了关杰的起诉。关杰不服,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武汉中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通过此案,承办法官表示,当事人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要遵循合法形式,订立正规的借款合同。明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即将颁布实施,其中有专门的章节和条文对民间借贷行为进行了规范,禁止高利贷和“砍头息”。(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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